新闻动态
  洛阳老子学会是由洛阳市从事老子思想文化研究的众多专家、学者及热心弘扬老子思想文化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地方性学术团体,旨在通过深入挖掘、研究老子哲学思想及道学文化精髓,普及老子思想,倡导尊道贵德之风 ...[详细介绍]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503
电话:0379--63300872
微博:http://weibo.com/3564364602
邮箱:lylzxh@qq.com
查看地图 >>
更多>>>
学会活动

“第四届洛阳老子文化论坛”嘉宾——许抗生先生

略谈老子的自由思想

 

    许抗生,1937年生,江苏武进县人,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中国文化书院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哲学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帛书老子注释与研究》、《老子与道家》(有韩文译本)、《老子与中国的佛道两教》(日文版)、《三国两晋玄佛道思想简论》(有大陆和台湾版)、《先秦名家研究》、《中国的法家》、《老子评传》、《魏晋南北朝哲学思想研究概论》、《僧肇评传》。主编《魏晋玄学史》、《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修养卷》等。

 

关于老子的“自由”思想问题,我曾经在《道、自然、自由、和谐》与《略论先秦道家的自由思想》两文中作过一些讨论,但都没有能对老子的自由思想作深入的探讨。在此,我想对老子的自由思想再作一些研讨。

对于“自由”这一思想,我曾在《略论先秦道家的自由思想》一文中说,按其我国汉字的词义来说,就是指人的一切思想与行为都由自己作主,自己作决定,不受限制和束缚,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去行事的意思。如《礼·少仪》:“请见不请退”。汉郑玄注说:“去止,不敢自由”,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但“自由”|这一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出现较晚,在唐代的禅宗思想中曾经出现过“自由”或“自由人”的概念。然而有关“自由”的思想应当说早已在先秦哲学中即已有之,确切地说,在老子思想中即已涉及,庄子则用“逍遥游”来表达一个人的精神的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关于庄子的“逍遥”说,我们研究的较多了,而对于老子的“自由思想”,却研究得不多,这是我们应当加以补上的。

可能有人会说,老子《道德经》五千言中,既没有谈到“逍遥”,更没有谈到“自由”这一概念,怎么能说老子思想中已有“自由”的思想呢?确实《老子》中这两个概念都没有出现,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是“道”,主张“道法自然”的思想,而老子的“自由”思想就蕴含在“道法自然”的思想里。在老子《道德经》中,自由思想是与“自然”思想密切相联系的,是直接从“道法自然”的思想中推演出来的。何谓“道法自然”呢?道法自然就是指道性是自己而然的,道是自己存在的,是自己运动变化的,它是不依神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皆为“道”所生,它们身上也都体现了“道性自然”的这一普遍的原则,皆有着自己存在、自己变化发展的法则。因此,“道”产生了天地万物后,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是:“生而不有,长而不宰”,完全是因循着万物自然生长的。为此老子多次告诫国家的最高领导者应当实行因循万物(老百姓)自然发展的无为而治。由此老子说:“是以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64章)又说:“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章)这即是说,圣人的治国治民的原则是“辅万物之自然”,不敢主观妄为的,这也就是说,只有实行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顺应民心(“圣人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不妄加干扰民事的无为而治,这样老百姓自己就能做到“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即老百姓自己就能发展,自己就能走上正道,自己就能富足,自己就能纯朴的。这也就是老百姓的行为由自己作主,自己作决定,自己求得发展,自己走富足之路,自己求得纯朴。这也就是说要给予老百姓以自由的思想,这也是领导者充分相信老百姓的表现。至于老百姓自己出了问题,出现了贪欲,那么又该怎么办呢?老子的回答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37章)如果老百姓在“自化”中产生了贪欲,那么还得用无名之朴的“道”来教化他们安定他们,使老百姓能按照“道”来行事,去掉自己的贪欲,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样老百姓自己就能端正自己的行为了。由此可见,在上的统治者要遵循“道”来治理天下,在下的老百姓也要按照“道”来行事,上下皆“法道而行”,这样在下的老百姓就能得到自由的发展,在上的统治者也就能治理好天下,使天下得到安宁,达至社会的和谐。这就是老子哲学所追求的目的。

然而在下的老百姓都能得到自由的发展,这是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的。这一社会条件就是要有社会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社会处于不公的森严的不平等制度之下,那么人们的自由发展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对此,老子似有察觉,所以在《道德经》中,他特别重视公正平等的思想。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5章)主弼注说:“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苏辙则注说:“天地无私,而听万物之自然。故万物自生自死,……”。为此陈鼓应先生注说:“天地不仁,天地无所偏爱”。(《老子注译及评价》78页)我想陈先生这一注解是符合老子思想的。“天地不仁”即是指“天地无所偏爱”,对天下万物皆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仁”本有“亲亲,仁也”之义,有私亲之义。所以,“不仁”即有无私亲无偏爱之义。由此我们可见,所谓“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即是说,圣人对于老百姓也是无所偏爱,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可见,老子在这里确实是提倡公正的平等的思想的。为此老子又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49章)圣人待人不分善与不善之人,信与不信之人,皆一视同仁善待之。在这里也是体现了老子的平等待人的思想的。所以《老子》在27章中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圣人对人对物都是一律平等相待的,善于救人救物的。这就是因循了常道的智慧。老子更提出了用契约的方式来治理国家的思想。《老子》79章说:“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契”,即“契卷”,就如现今的“合同”,是一种契约的关系。“彻”,即周代的税法,官吏掌管收税,强迫老百姓缴税。契约是与强行收税不同的,契约带有双方平等自願的原则,并不强行收取。可见有德者司契,犹如“天道无亲”(无私亲)一样,平等待人,宽容於人,而不苛求于人的。